辱骂王楚钦孙颖莎!大学生面临3重处罚:道歉罚款+拘留,最高判3年

发布日期:2025-07-31 点击次数:147

厦门大学外文学院官方宣布,将调查该校学生陈某某辱骂乒乓球奥运冠军王楚钦和孙颖莎的事情。如果情况属实,那么陈某某涉嫌违法犯罪,必将承担相应的处罚。

辱骂王楚钦、孙颖莎等运动员,是恶意编造事实或者恶意歪曲事实,以此来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,涉嫌侵犯名誉权。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陈某某首先应当承担停止侵害、消除影响、恢复名誉、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。

陈某某在网上大肆辱骂运动员,捏造不实信息,还应当承担行政责任。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 42 条规定,他面临 5 日以下拘留或者 500 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可能面临 5 日以上 10 日以下拘留,并处 500 元以下罚款。

一旦陈某某辱骂运动员的行为被认为属于情节严重,比如长期辱骂、捏造事实辱骂诽谤等等,可能构成侮辱罪,面临刑事处罚。根据法律规定,侮辱罪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。

网络不是法外之地,辱骂运动员必将受到处罚。比如去年 8 月,巴黎奥运会乒乓球女单决赛之后,29 岁的贺某某就因为辱骂、诋毁运动员和教练员,被刑事拘留。38 岁的王某某因为多次辱骂运动员、教练员,同样被刑事拘留。

综上所述,陈某某首先必须向王楚钦和孙颖莎公开道歉,承担民事责任。其次,他基本上难逃被罚款、行政拘留甚至刑事拘留,而且最高可以判处 3 年有期徒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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