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坐下印绶,主夫妻意见不和,或离婚,女命日支坐伤官亦同。
2. 女命日支为夫宫,坐下伤官,而又身强、气旺,亦为离婚之征。女命日支伤官不论喜忌必克夫婚姻不顺,感情不稳定,分居,离婚,甚至早亡。
3. 凡男女命,患六害者,多主离婚。四柱中只要有一组相害的就会因配婚不当而造成离婚。
4. 凡八字中有墓库,若大运流年,再走墓库运,主婚变。或走桃花运,或克父母。
5. 男命日支坐子午卯酉,名妻临败地,主妻不正;妻有外遇,头婚不能终老,必离婚再娶,女主再嫁。无论男女,日支为子午卯酉者,为坐沐浴败地,主夫妻都有婚外情,婚恋不顺防离异。
6. 丙子日干,头婚必败,夫妻离婚,或死亡,男女同命。
7. 女命杀露官藏,头婚必败。
8. 四柱不见官煞星,也无伤食,可言贞,但如无官星,而支多见桃花,则必再嫁。
9. 天干一字连,孤破福绵绵; 天干连三字,几重婚姻事;地支一字连,命中大忌神,防再度成婚。
10. 四柱干上逢官多,或是地支满盘是官星,三嫁难休。
11. 官杀混而财星多,丈夫重叠再嫁命。
12. 女命伤官无制,必再嫁。日下羊刃,伤官,如是忌神,其人必恶死,或克夫再嫁。
13.官、杀空亡,又遭刑冲,比劫重叠,重嫁不休。
14,男犯天扫星、铁扫星主重婚再娶。女人伤官逢冲,官星衰弱主离婚再嫁。女人犯地扫星、铁扫星暴败煞,遇流年小运和逢冲主离婚。
15.犯阴阳交错主离婚。女人命局冲官主离婚。
16.女命正官衰颓或全无,而七杀叠见或夫宫独坐七杀,而伤官亦不弱,乃偏房亲命,否则作填房(男人续弦)。
若全局干支多合,或原局伤官气盛,而夫星又重复出现或被合化它物,则恐为三婚四嫁之命。
17.女命官星遭冲破损而过剧,或原命全无官星之主气。
18.女命正官不透,而透伤官与七杀,日支不坐正官又逢严重刑冲合化,可直断为二次婚姻。
19.女命天干先透正官后透七杀,地支亦先见正官后见七杀,而夫官逢严重刑冲合化,亦为二次婚姻之兆。
20,女命年柱与日柱伏吟(即干支相同),夫宫(日支)再逢冲,可断为克死丈夫后再嫁,若为它柱之伏吟,虽伏吟这地支不为官星本气,亦以夫宫再现复逢冲之法则,为离婚再嫁之二次婚姻。
21、女命伤官出头,夫星不显而入库地,夫宫再逢双重刑冲,主婚前姻缘混乱不明, 婚后亦必克夫或仳离。
22、若天干双透伤官,夫官又逢刑冲合化忌神,可断为二次以上姻缘。女命正官双透,暗示双夫。
23、若七杀强旺或夫宫遭七杀所合,宜作填房或偏室。
24、甲乙木火月夫轻 再遇木火二度婚 丙丁火土月夫轻 再遇火土二度婚 戊已土金月夫轻 再遇土金二度新 庚辛金水月夫轻 再遇金水二度婚 壬癸水木月夫轻 再遇水木二度婚 此即日干在月令为比劫伤官者 大运或流年再遇比劫伤官 必克夫重婚
25、日坐伤官好骂夫,应嫁老夫作继室或偏房。
26、女命柱中食神多,好色克夫,妾命,妓女,尼姑。日坐食神,没有偏印,会处事,人缘佳,他柱食伤多是克夫再嫁之命。
27、正官多合,多情偷夫;官杀混杂,不嫁二夫便为妾。
28、官星坐墓为妾(当妾的女人有福)。官星入墓绝、伤官之地,重婚再嫁。
29、柱无官星,不作偏房便是妾继室。
30、官贵太多,不为偏房则为舞女。
31、杀旺库藏,只好作偏房。
32、官轻比重,姐妹刚强,不作偏房便为妾。
33、柱中一位夫星,两位财星,谓之争媾,若正财旺偏旺衰,我为正室彼为偏,否则彼正我偏。
34、天干透官杀,地支无官杀,更临死绝之地,是绝夫气,必为偏房。
35、阳阳差错日,孤鸾煞日,日刃煞日主头次婚恋必败或生离死别,无论男女同论。
36、女命月柱天干伤官坐下七杀,逢之喝三眼井水之命。
37、女命官、杀均透干,必主婚姻不顺,有二婚之事或有外遇。
38、伤官见官,无财印,克夫再嫁;(伤官见官有财就不是,因为伤官见官有财不怕见官,伤官发财,财能生官,有财未必离婚再嫁)。伤官重的人性情刚烈、有主见、聪明。
39、女命伤官把门户(月日)早婚分离不和。
40、女命柱中无滴官(正官、七杀)无正婚。
41、女命夫宫被刑冲,已有离象。
42、有两个以上官杀旺相,其中一个落空亡,主离婚或亡夫重嫁。
43、七杀透年干,正官不坐夫宫,而且日支与年支比合,主再婚。
44、柱中临官、 帝旺双全, 夫妻相伤, 重婚再嫁。
45、年日相同, 重婚再嫁。
46、柱中官星一位为佳, 多则重婚再嫁。
47、日干过旺过刚,多为离婚再嫁之命。日干坐羊刃也是离婚之象。
48、官杀混杂,天干透地支藏,主二夫。
49、日坐魁罡,夫遭横祸或暴疾死亡,轻者不合或离异。
50、四柱不见财星,伤官旺,夫妻容易分离。
51、八字纯阳纯阴,孤寡之命。孤阴不生,独阳不长。
52、四柱当中官星入墓,岁运又临官星入墓,克夫,夫亡或离婚如偏正杂除,可能离婚;如四柱中只有官或者杀,又带官墓(水是官辰是墓、火是官戌是墓、金是官丑是墓、木是官未是墓),如果又到大运流年官星入墓,丈夫必死。(准确率90%,除非那一年离了,否则必夭亡。)
53、日刃(丙午、壬子、丁巳、8、两个伤官以上,不做二房即出家。如:丙午、壬子、丁巳、癸亥最主要。
54、夫星墓或绝,又到墓或绝之年,生离死别,又到伤官年重嫁。
55、年日同一位,其中犯二甲,必克夫再嫁;(但是找到和自己同属相或同一位者,同一位者是指日柱相同,可复婚。)
56、伤多劫多,几嫁不休;
57、伤官伤尽,地支有合,或三合或六合无媒自嫁。
58、伤官伤尽,不见财,嫁老夫或做二房。水命土多,定孀居。
60、女最忌:一已两甲,一乙两庚,一辛两丙,一丁二壬,一癸二戊;为之媾合,外人合去,肯定二婚,或二婚以上,尤其丁壬和戊癸。
61、四柱官星衰弱,岁运再行官星死绝之地,夫妻分道扬镳;
62、官杀混杂旺而为忌,或正官多争合日主,多夫;
63、生年生日柱相同,必定克夫二婚重,生年月日带六甲,两次花烛必不差;
64、女命八字伤官出头,夫星不显而入库地,夫宫再逢冲克,主婚前姻缘不明,婚后亦必离;
65、女命官星衰而空,日支无气,无夫,或纵有如无。
66、日坐官杀,又见官杀,多夫之命;
67、羊刃为忌,官星死绝,克夫再嫁或孀居;
68、命局官星二个以上,其中一个落空亡,恐婚变,丧夫,二回婚。
69、天干双透伤官,夫宫又逢冲,为二次姻缘,若七杀强旺或夫宫遭七杀所合,宜作偏室或填房。
70、官、伤两透无财印,定有婚灾;
71、柱中两戊合一癸再娶再嫁。
72、女命财为官杀之原神,原局财弱行运流年制服财星谓关财门。关财门有轻重,原局伤官旺财被穿倒为重,必离; 原局伤官轻财受冲受伤为轻,可断她闹离婚。
73、患者换也。配偶星宫杂叠现谓患命,犯患妻患夫、重婚重配,患轻者晚婚或婚姻经过波折可避,患重者必重婚重配。配偶宫星偏重杂出为重患,必离。但若重见伏吟为轻患,有可能离也有可能婚前不顺或婚后分居,一般为忌神者多数会离,为用神者多数不会离。
74、看几次婚姻可以看配偶星的个数,但在配偶星受克的情况下,也可以看伤食或比劫的个数。但有个前提是这些配偶星和伤克配偶星的星,必须是与日主或与配偶宫有某种关系方可论婚姻,若无关系可以朋友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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